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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与本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可参加本系列职称评价。

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7月4日(周二)-7月17日(周一)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7月4日(周二)-7月17日(周一)。

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在系统中将学历、学位信息及工作信息如实完整填写。

相关标准及要求请查询http://rsj.beijing.gov.cn/xxgk/zcwj/202012/t20201207_2159143.html

(二)单位审核推荐,7月4日(周二)-7月31日(周一)。

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信息后,相关内容将被提交到社保所在单位。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过“法人登录”之后的服务列表“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内,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经单位内部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审机构审核,7月4日(周二)-8月31日(周四)。

按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

(四)现场提交材料,9月中旬。

提交时间:9月中旬,短信提前通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办公楼1015办公室

申报高端领军人才研究员直通车及研究员职称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单位审核公示后,从申报人审核单位审核系统下载打印申报表一式5份;

2)代表作3篇(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3)答辩论文1份(附件1);

4)《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2)2份;

5)申报表中所涉及的所有业绩成果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外文成果均需提供中文译文);

6)中、外文核心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整理。

申报副研究员职称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单位审核公示后,从申报人审核单位审核系统下载打印申报表一式5份;

2)代表作3篇(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3)答辩论文1份(附件1);

4)申报表中所涉及的所有业绩成果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外文成果均需提供中文译文);

5)中、外文核心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整理。

申报助理研究员职称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单位审核公示后,从申报人审核单位审核系统下载打印申报表一式5份;

2)答辩论文1份(附件1);

3)中、外文核心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整理。

申报研究员实习员职称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人单位审核公示后,从申报人审核单位审核系统下载打印申报表一式5份;

2)中、外文核心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整理。

(五)答辩评审,10月下旬。

高、中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专业评议组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需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答辩时间拟定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提前通知。

(六)验收公示

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评审结果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网站公示。

四、其它重点关注事项

(一)申报人诚实守信要求。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3年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要求。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推荐协会学会)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三)中央在京单位委托评审工作要求。中央在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附件3),或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由本单位出具委托函,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申报系统。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中已备案的职称系列(专业)不接受委托。

(四)申报人破格申报工作要求。申报人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在符合破格条件的基础上,2名及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表(附件4)推荐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家推荐表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申报系统。

(五)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64880341

 附件见页尾:

   1. 答辩论文封面

2. 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3. 2023职称评审委托函(模板)

4. 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人事处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答辩论文封面.docx
附件2 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3 2023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模板).docx
附件4 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docx